《罪啊!你在哪里?》
宣读经文:罗5:12
我先解释这段经文的意思,这段经文重点是在讲罪的起源,以及罪的咒诅已经落到全人类每个人身上。当然这一大段的经文主旨,是透过亚当与基督的对比来凸显基督救赎的荣耀,论述罪的破坏是为了凸显基督救恩的大能,这是保罗的用意。罪与救恩其实一直都是基督教会中的焦点,我们评价一个慕道朋友是否在信仰上扎根,通常不依据你们在生活中怎们经历主的帮助,也不会去看你是怎么感受神的体验,我们是看你对“罪的认识”,以及对“基督救恩的认识”。教会中可以谈论神的普遍供应和恩典,也可以谈论你对神的经历感觉良好,但这不是教会里的主流本质,对罪的关注和对基督救恩的关注才是一个正常基督徒的标志。而虚假信仰总愿意谈对神的感觉,而不愿意谈论自己的罪,也不愿意谈论基督。今天讲述的重点是“认识罪”,下一讲的重点是讲论耶稣基督。
一、论罪的真实存在。
本处经文已经向我们说明罪在每个人身上是真实存在的,但各位有没有思考过这样的问题,就是“罪真的在我身上存在吗?”基督教会中天天提及罪,这有没有可能是一种洗脑,因为在基督教会中,什么时候对罪的谈论消失,基督的救恩也就被扬弃了,这个教会也就死了。虽然这个教会还在积极的谈论上帝,谈论圣经,谈论天堂和地狱,谈论神的爱,谈论神解决我们的生活问题,但教会已经死了。由此可见,对罪的认识是基督教的基本真理之一,也是最重要的真理。我先提三个问题,作为第一点的讨论内容:第一个问题:这个世界真存在罪这样的事吗?第二个问题:我真是罪人吗?第三个问题:是不是只有进入教会才是罪人?在教会外就不是罪人?
第一个问题:这个世界真存在罪这样的事吗?
一般人都认为人活着就应该谈钱,而基督徒们却经常谈论罪,罪到底是不是基督教用来给人洗脑的学说,还是说谈论世界和人性的罪,其实是在谈真理和事实?关于“罪”这个概念,其实这个世界不陌生,因为每一次的法庭开庭,都要涉及到“获罪”或“无罪”这样的概念。在世俗法庭获罪意味着,你在公开的公义法律面前以及众人的良心面前,你的行为是邪恶的,因此你用了一个罪名;杀人罪、盗窃罪等。因此谈论罪,这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,也不是什么高深莫测的事。主耶稣一语中的的说:【太15:18/20】惟独出口的,是从心里发出来的,这才污秽人。因为从心里发出来的,有恶念、凶杀、奸淫、苟合、偷盗、妄证、谤讟,这都是污秽人的。所有人也都承认,人外在一切的恶行都是从心里出来,所有故意的犯罪都是心里世界的外显。而基督徒们在上帝的教导之下,即关注可见的恶行,又关注内心之罪。既关注道德之罪,又关注信仰之罪。所以我的结论是:其实罪就是善恶是非的判断,这件事每天都在发生,人时时刻刻都在进行着对于错,善与恶的判断,只有你是人就在关注善恶。而且我们也活着的这个世界,每时每刻发生的事情也都与善恶直接有关。而基督徒与非信徒的区别在于,基督徒知晓上帝全备的律法,他们更清楚的认识标准。而非信徒也在尝试判断,可惜他们不懂标准,所以判断也是伴随无知和罪恶的。一般没有圣灵的人之所以不愿意认识罪,更主要的原因是不愿意认识自己。其实无论是寻找救恩的人还是在基督里的百姓,他们都应当与约伯一切祷告神说:求你叫我知道我的过犯与罪愆。(伯13:23)
第二个问题:我真是罪人吗?
我先不透过经文去会大这个问题,先从一般意义上去思想这个问题,然后再从神的话去分析这个问题。我们基督徒都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,这在外邦人看来不能理解,他们也接受不了罪人这个概念。其实一个人知道自己是罪人无非透过几个方面:(1)透过世俗法律;(2)透过个人良心发现;(3)透过圣灵和真理;而前两者是神在世界中普遍护理时运用的方式,只有圣徒才会享受到更神层次的知罪。圣灵向教会中的百姓见证:【诗38:18】我要承认我的罪孽,我要因我的罪忧愁。因此教会里的会众看到自己是罪人,这不是一种自我贬低,而是承认在神面前的地位和事实。
第三个问题:是不是只有进入教会才是罪人?在教会外就不是罪人?罗3:23
如果前面的问题已经清楚了,这个问题就好理解了。并不是进入教会你才是罪人,而是你一直都是罪人这个身份与地位,圣经教导说:【罗3:23】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。由此可见,在没有进入教会前,并没有谁告诉你是罪人,你自以为活在安全与稳妥之中。
二、论罪的存在方式。
关于第二大点,我要谈一下几个问题:第一:我与罪是不是两种分开的存在,也就是说:我是我,罪是罪,我俩是两回事。第二:罪是不是我里面一种脏东西?
第一个问题:
大家是否听过这样一种说法,神喜欢的是我这个人,但不喜欢我身上的罪!其实这种说法是荒谬的。罪是依附在生命中而存在的,我和我的罪不是两个独立的存在,而是一个生命的存在。我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:一位妈妈警告他的孩子说,你绝不可以再吃糖了,因为你的牙齿已经坏了,但小朋友趁着妈妈去卫生间的时候,赶紧偷吃了两块糖,妈妈出来一下就发现了,小朋友哭诉说“妈妈我犯错了”。当小孩说我犯错了时,不是说他可以和他的错分开,因为他的错本质在于,他这个生命中有了错这个过程,以及这个生命犯错的事实。所以生命与罪不能分开,罪是依附在生命中存在的。圣经如此教导说:【利5:1/2】“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,他本是见证,却不把所看见的、所知道的说出来,这就是罪,他要担当他的罪孽。或是有人摸了不洁的物,无论是不洁的死兽,是不洁的死畜,是不洁的死虫,他却不知道,因此成了不洁,就有了罪。这段经文就把罪的产生,以及生命与罪的关系阐述的最为清楚。
第二个问题:
其实罪不是一种里面的东西,有很人以为罪是一种东西,所以他们祷告的时候说求主帮我把罪拿出去,其实这是误解。(1)罪的意思是指我这个生命此时处在与神的旨意相反状态下,正如圣经所言:【约壹3:4】凡犯罪的,就是违背律法;违背律法,就是罪。(2)罪的意思是指我这个生命已经有了得罪上帝的事实。或者犯罪的意思就是我现在的状态正在与神的旨意相违背。(3)罪也意味着犯罪之后的罪咎。如经上所言:【诗51:3】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,我的罪常在我面前。在这一处经文中,我们看到罪对于一个人而言也是犯罪之后的罪责,内心的煎熬。因此当我们祈求上帝救我们脱离罪恶的时候,第一方面是求主将我们从悖逆的状态挽回;第二方面是求主赦免我们;第三就是求主是我们再次享受赦罪的安息和平安。
总结:
罪——第一、我们虽然看不见他,但罪的痛苦和内心谴责是真实的,就像亚当夏娃在没有犯罪之前,他们的内心和全人就是快乐和平安的,但犯罪之后他们整个人都黑化了。虽然罪对于他们而言好像看不到,但他们实实在在落在罪之中了。对于罪的存在以及存在方式我想我们已经确定了,这是在我们人类中不能否定的事实。第二、罪的本质在于我们对上帝的抵挡,这是全人类的事实,也是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实。第三、罪就是对耶稣基督救恩的抵挡,这是最严重的罪。
三、论在罪中解决罪。
我们在教会中的圣徒们天天挂在嘴上的一个祈求,就是求主赦免我们的罪。外邦人也非常奇怪基督徒的这种表现,以为这是进入基督教中的规矩和宗教仪文。我们若沉静下来去思考,难道无神论者不追求赎罪吗?真的绝对没有吗?其实根本不是。当你犯错伤害一个人,又祈求他的原谅,并且愿意进行赔偿时,你就在央求某人的赦免。当你犯下滔天大罪,并且愿意以死谢罪的时候,这就是一种赎罪方式。圣经当中那个卖主的犹大,当他良心发现时,他就以死谢罪,以此来赎罪。在其它的宗教中就更不用细说了,宗教里都是讲究赎罪的。所以第一我想证明的是:在普遍世界中,赎罪这种行为每时每刻发生在每个人身上,这不是一个奇怪的东西。
但仅仅透过这一点就能说明基督徒信仰吗?当然不能,因为基督徒常常所说的赎罪有更深的指向与不同。根据【利6:2/7】“若有人犯罪,干犯耶和华,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,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,或是抢夺人的财物,或是欺压邻舍,或是在捡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,说谎起誓,在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么罪。他既犯了罪,有了过犯,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,或是因欺压所得的,或是人交付他的,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,或是他因什么物起了假誓,就要如数归还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,要交还本主。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,把赎愆祭牲,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,牵到耶和华面前,给祭司为赎愆祭。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,他无论行了什么事,使他有了罪,都必蒙赦免。”
我们得知:任何一项得罪人的恶行为,其实首先都是对上帝的干犯,所以基督徒们的赎罪观有一个本质的含义,就是所有犯罪行为都是对上帝的得罪。而所有非信徒他们每天也在尝试弥补错误,但他们始终都忽略了他们对上帝那部分的得罪。他们从不知道,他们不仅需要邻舍的原谅,其实他们最需要的是上帝的原谅和赦免。
所以我们有一个结论,就是基督徒与非信徒每天都在处理罪,只是基督徒处理的罪的方式是在基督的福音里,而非信徒每天处理罪是在自己里面,靠着自己的聪明和知识,没有人不处理自己的过失和错误。但只有基督徒首先看清他们对与上帝的干犯,其他人则不知道。
四、论基督救人脱离罪。
在最后一点中我们要谈论一件重要的事情,就是耶稣基督里的赦罪是否真实?你是否有过这样的怀疑:我们天天都说耶稣里的赦罪,这有没有可能是一种自我安慰,自我幻想,梦幻泡影呢?或者说被宗教洗脑了呢?我下面透过几个方面来解决这个问题:第一、透过以上的讲论我们已经证明了罪的真实存在,以及证明了我们都是罪人,那么这个世界一定有一个正确的解决罪的方式,对比所有宗教,只有圣经所启示的“以耶稣基督的血”为赎罪根源是最为可信的。第二、基督徒的真实相信神的赦罪是真实的,完全是出于那活着的圣灵的见证,以及对基督可靠的应许。【提前1:15】“基督耶稣降世,为要拯救罪人。”这话是可信的,是十分可佩服的。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。第三、基督徒蒙赦罪是可经历的,他们确实在基督里经历到了赦罪的平安和安息,这都是上帝透过救恩的全方面劝导让我们拥有平安。